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现就2026年4月学校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如下安排,请参照执行。
一、重点学习内容安排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1.习近平给四所交通大学全体师生回信强调 传承弘扬西迁精神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作出新贡献;
2.习近平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 牢牢把握雄安新区功能定位 努力建设新时代创新高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
(二)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4.袁家军在重庆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上强调 扎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更好引导党员干部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三)重要文件精神
5.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6.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7.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其他学习材料
8.袁家军在重庆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大会上强调 纵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建设 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提供强大动力。
二、学习提示
1.“第一议题”学习: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
2.党总支政治理论学习:各党总支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和全年重点学习任务开展的集中学习。参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学期内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年不少于8次。
3.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带领教职工,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和全年重点学习任务开展的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4次,全年不少于8次。
4.党支部主题党日、团员主题团日根据实际情况将有关篇目纳入学习内容。
党委宣传部
2026年4月14日